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普洱学院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候选人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2.候选人必须为普洱学院在校学生。
3.候选人必须拥护《普洱学院学生会章程》。
4.候选人应当为共产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5.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6.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总结,勇于创新。
7.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8.学习态度端正、学业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且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二、候选人条件具体细则
1.主席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高尚;
(2)学习成绩优秀,无学籍处理、无行政处分;
(3)具有丰富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应为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校学生会主席团推荐的学生会成员;
(4)热爱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明确,文字撰写、语言表达以及实践能力强,能够主持校学生会的工作。
2.副主席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高尚,政治立场坚定;
(2)学习成绩优秀,无学籍处理、无行政处分;
(3)申报者应具有丰富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应为院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干部或校学生会副部长级干部;
(4)热爱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明确,具有一定的文字撰写、语言表达以及实践能力。
三、产生办法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校学生会全体成员民主推荐或自愿报名的方式,提取候选人名单上报至主席团,候选人需具备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在主席团合规合理审核协商后提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经学校党委、团委同意后予以公布产生。
四、选举办法
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依据《普洱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和《普洱学院校学生会管理条例》,经过现场演讲、问题答辩等环节,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与会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中选出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并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对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予以确定,再由学校党委批准,最终产生主席团成员5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具体办法如下:
1.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在预选当中产生的8名正式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2.选举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先后顺序,候选人进行5分钟的竞选演讲和3分钟的答辩,答辩结束后,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
3.选举时,画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珠笔填写,画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全部书写模无法辨认的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4.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若干名,由各部门从非候选人代表中推选,经大会通过后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安排工作人员担任。
5.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由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6.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7.选举过程中如出现票数相同的现象,则就对得票相同的候选人继续进行投票,以得票多数者当选。
8.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签字并宣布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现任主席团成员当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按得票数多少排列。
9.选举工作如遇特殊问题,由主席团提出建议,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执行。
10.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在主席团。换届结束后,召开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分工,并报校团委批准。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预计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8日;
地点:普洱学院图书馆报告厅;
代表数量:110人;
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普洱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普洱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